侵权事实只要存在,技术绝不是侵权的挡箭牌,更不背这口推卸责任的锅
“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没有想到有一天AI侵权会侵到我脸上来。”这句感慨,道出了在AI技术兴起之下,普通人面对权利被侵犯时的无助与烦恼。
据红星新闻报道,博主“白菜汉服妆造”近日发帖称,AI短剧《桃花簪》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照片中的形象制作为AI人物,并用于剧中饰演反派角色。作为商业模特的博主“七海Christ”也在社交平台维权,称自己形象被《桃花簪》擅自使用。
4月3日,红果短剧平台发布声明称,经核查,平台认定出品方违反相关内容合规使用规定,构成违规违约,全面下架短剧《桃花簪》,并暂停该出品方上传所有剧集15天。
当下,微短剧行业搭乘AI热潮一路狂飙,AI短剧正成为行业新风口。这本是科技赋能艺术创作的积极现象,可是盗脸、盗声等侵权现象也随之而来。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民众,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此次《桃花簪》事件中,普通人的汉服写真成了AI短剧里贪财好色的猥琐形象,个人面部形象则被盗用为面容受损、虐待动物的角色。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形象,还致该形象被丑化和抹黑,这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面对“撞脸”质疑,制作方给出的解释是“AI算法出错”。这个理由听起来“技术流”,却难以让人信服。剧中形象与当事人的照片高度相似,如此精准的“撞脸”,岂能是一句“算法出错”就轻描淡写带过?
按理来说,直接用AI生成形象比用真人照片生成更加省时省事。如果制作方真的无意侵权,应该有更规范的操作方式。反之,如果为了省授权费或追求某种“真实感”,擅自将他人真实照片“喂”给AI模型,那就是有意为之的侵权行为,与技术bug无关。
平台下架《桃花簪》等处理,是平台履行主体责任的表现。但仅有平台的事后处置还不够,AI技术的特殊性在于,侵权行为的发现和认定往往比传统侵权更困难。对普通人来说,缺乏名人那样的辨识度和关注度,难以及时发现自己的肖像被盗用。即使发现了,证明侵权的难度和维权成本也相对较高。目前,针对AI换脸等新技术的法律规范仍需与时俱进,这也可能给了部分从业者可钻的空子。
必须强调,AI短剧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借助技术之名的侵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技术的应用速度再快,也不能超越法律与伦理的边界,技术的便利性更不能以牺牲无辜之人的权益为代价。
4月2日,中国广电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严正声明,强调凡可关联特定公众演员的AI“撞脸”、换脸短剧等侵权内容,即便标注“非商用”“个人二创”等字样,均不构成合法免责依据,相关主体仍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侵权事实只要存在,技术绝不是侵权的挡箭牌,更不背这口推卸责任的锅。
这起AI短剧“偷脸”事件,是AI技术发展与法律伦理碰撞下的典型案例,希望能成为规范AI短剧行业的一记警钟。尊重个人权利、遵守法律法规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行业应以此事为契机,加强自律,完善技术管理和数据使用规范,健全侵权防范和惩处机制,推动AI短剧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