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的《刘胡兰》在创作与拍摄的道路上经历了层层波折,最终才得以完成并走向大众视野。最初剧本由国家电影局艺术处的一位年轻人执笔,但未获得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的审议通过,也未获北京方面的正式批准。随后厂方高层纪丁接任常务副厂长,他深入查阅相关资料,前往刘胡兰战斗过的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在刘胡兰博物馆的平房居住并走访当地的老一辈,翻阅散落的记忆与线索。回到家中,他闭门苦思十余日,感情与笔触并不掩饰地流露在初稿之中,上级的反馈很积极,要求尽快进入拍摄准备阶段。
厂方随后请来女导演陈力,因创作理念分歧与报酬问题最终放弃。国家电影局再度推荐刚从戛纳电影节获奖归来的刘苗苗,但她提出要把刘胡兰塑造成一种“美的毁灭”的形象,与纪丁及厂方代表产生了明显分歧。省委宣传部对洗印样片不尽满意,导致刘苗苗被解除导演职务。最后,厂方从上海电影制片厂请来沈耀庭这位老导演,他认可剧本,并表示要在文学本的基础上完成分镜头剧本。
拍摄任务在秋冬季节进行,以便营造战争年代的沉重与悲壮氛围。纪丁在与刘苗苗讨论剧本时遭遇车祸,重伤卧床,未能进入现场参与拍摄,只在关机仪式时到剧组观看了最后一组戏的拍摄。影片最终顺利完成,省委书记胡富国亲自组织观看并给予高度评价,影片还被送往昆明参加金鸡奖和百花奖电影节,并获得特别奖。
与之相对的1950年版老片则由东北电影制片厂摄制,作为同一人物的另一种叙述。早在影片拍摄之前,刘胡兰的事迹已广为传播,毛泽东还亲笔题写“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使她的传奇被自然地搬上银幕。影片以真实故事为蓝本进行再加工,旨在展示刘胡兰的英勇事迹与革命精神的光辉。
导演冯白鲁来自绍兴,属于地下党出身的年轻一代影人,年届而立之年却已具备丰富的政治与社会观察力。编剧林杉是一位来自慈溪的姑娘,在抗战时期活跃于晋西北的戏剧创作,她将故乡的土话融入对话,使影片呈现更强的生活气息与真实感。成年刘胡兰由话剧舞台的主力胡宗温饰演,为了在牺牲场景上达到更高的真实度,她在拍摄前的三天不吃不喝,实拍时跪在铡刀边,嘴唇被咬出血迹,生动地呈现了她的英勇无畏。童年刘胡兰由当时仅十二岁的陆小雅扮演,拍摄结束后她深受触动,曾说“姐死了,我替她活”,后来她成长为导演,并常在片场放映《刘胡兰》片段供演员学习。
冯白鲁不以大场面来压阵,而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细节来塑造人物。他让镜头聚焦刘胡兰蹲在灶台前烧火,用跳动的火光把她的脸庞映得通红,以此来体现她的质朴与真实。影片上映后反响空前,刘胡兰那种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形象,早已深深镌刻在几代人的集体记忆之中,成为人们心中永恒的英雄,激励着无数观众走向社会实践与精神追寻的道路。
两版影片在不同历史阶段以各自独特的叙述方式,记录并放大了同一个人物的精神力量,成为中国银幕史上重要而深远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