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9月23日消息,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胡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胡强此前曾在江西省财政厅任职33年,其中担任省财政厅副厅长6年多,担任厅长超过8年。
▲胡强一审获刑13年 图据人民日报客户端
据最高法23日通报,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胡强利用担任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或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17万余元。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胡强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胡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胡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开简历显示,1962年3月出生的胡强是河北枣强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后便长期在江西省财政厅任职,先后担任预算处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2003年12月,任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2010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江西省财政厅厅长。
2018年1月,胡强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22年1月,胡强当选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同年3月,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去年2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胡强被查的消息。
去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胡强被开除党籍的消息称,经查,胡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帮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杨珒
审核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