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为子女购房,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创始人
2024-12-11 06:42:31
0

【案情】王某与孙某系夫妻关系,并育有一子王小某。2021年5月,王某以个人名义向胡某借款86万元,称借款用于为其未成年的儿子王小某购房。王某在收到胡某出借的86万元后即将全部款项转账给房地产公司。后王某将所购房屋登记在王小某名下。因借款到期未还,胡某将王某及孙某诉至法院。孙某辩称其对该笔借款并不知情,且借款数额巨大,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评析】对于孙某是否对案涉借款承担偿还义务,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86万元为王小某购房,数额巨大,明显超出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范围。孙某对王某借款购房行为并不知情,且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故孙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王某以个人名义借款86万元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在第三人胡某看来,王某为给其未成年子女购房而借款,该债务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被告夫妻共同偿还该笔借款。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法律设立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的目的在于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安全。日常家事代理权保护两种法益,一是夫妻一方,一是善意第三人,应当根据案情实际综合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

首先,从维护债权人的信赖利益角度而言,在法定共同财产制之下,只要夫妻关系存在,一方负债所带来的利益存在高度的共同利益可能性,若无明确的相反事实,则推定负债具有共同利益。对于该种债务的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判断,应遵循客观第三人标准。即使是只有夫妻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只要该行为所依托的活动涉及家庭共同利益,凭借日常生活经验或逻辑推理,第三人可合理认为该行为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标准,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从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而言,若夫妻一方的负债行为给夫妻双方带来了共同利益,根据该原则,债务亦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本案中,王某为给其未成年儿子王小某购房而向胡某借款,所借款项随即用于购房,该负债行为具有产生夫妻共同利益的高度可能性,胡某有理由认为该行为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孙某亦应当为王某负债而获得的夫妻共同利益承担还款责任。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现场:朝鲜军人方队亮相莫斯科红...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ID:wevideo) 5月9日,俄罗斯在莫斯科红场举行胜利日阅兵式,俄罗斯总...
第七届联合国环境大会闭幕,通过... 12月13日消息,第七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当地时间12月12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闭幕。大会表决通过11项...
马斯克的X平台2025年前9个... 12月13日消息,马斯克的X平台2025年前9个月营收突破20亿美元,今年迄今收入同比增长约18%。...
浙江进一步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 12月13日消息,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规定除东部区外,...
快舟十一号遥八运载火箭发射成功 12月13日消息,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3日9时8分,快舟十一号遥八运载火箭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
鹏辉能源:筹划发行H股并在香港... 12月12日消息,鹏辉能源公告,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事项。公司正在...
国内商品期市夜盘收盘涨跌参半,... 12月12日消息,国内商品期市夜盘收盘涨跌参半,化工品涨幅居前,乙二醇涨1.69%;非金属建材涨跌参...
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会见西班牙交... 12月12日消息,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在京会见西班牙交通运输与可持续出行大臣奥斯卡·普恩特,双方就共同...
Lululemon股价一度上涨... 12月12日消息,Lululemon股价一度上涨13%,为4月9日以来最大涨幅。(科股宝播报)
民航局出台《民航空管基本服务收... 12月12日消息,日前,民航局正式印发《民航空管基本服务收费清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