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0月12日上午9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被法警押解入场,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严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锡林郭勒分行2家企业职工整齐就坐、全神贯注,“沉浸式”感受庭审全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2000至1月至2009年3月期间,被告人敖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帮助他人购房,购买私家车,挪用公款,数额较大;2002年至2014年8月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据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被告人敖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该案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表示:“这次被邀请来旁听庭审,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监督法院工作,便于我们履职建言。希望法院一如既往地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水平,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而努力。”
“今天通过旁听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实践课,感触颇多,内心受到很大震撼。旁听现场我也看到除了企业外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旁听庭审。像今天这样主动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的做法,确实能感受到法院接受监督的自觉和诚意。比起其他途径,旁听庭审更让人直观了解法院工作,也有助于通过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水平。”旁听人员表示。(张冠华 阿力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