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华通讯员时俊亚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债务的调解协议,依法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之间的互谅共赢。
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被告公司因承接工程项目向原告公司采购铝型材,与原告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约定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告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公司供货。经双方对账,截至2024年2月29日,被告尚欠原告114余万元。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货款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的货款及违约金等共计125余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查阅卷宗材料,根据原告提供的合同及对账单等证据,发现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事实清楚,证据也较为充分。考虑到该案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法官便立即联系原、被告协商处理。对被告公司释法明理,说明拒不履行债务可能对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
“法官,我不是不想支付货款,确实是资金周转困难。现在我抓紧生产赶单,拿到了合同款我马上还钱。”被告企业负责人说。
了解到这一情况,法官认为,简单的判决、执行可能让该企业陷入困境。原告也无法拿到货款,权益也无法保障。考虑到被告公司确有履行意向以及双方是多年合作伙伴,于是,承办法官一边与原告说明情况,一边与被告沟通可行的还款方案。法官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考虑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劝解原告互相谅解,共渡难关,这既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基础,又能快速拿到资金。在法官耐心的引导下,原告公司负责人做出让步,表示体谅被告经营不易,同意宽限时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以分期履行的方式偿还债务,原告公司放弃利息。随后,被告为表示诚意,立即偿还了第一笔欠款,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工作齐声点赞。
“法院充分替咱们企业考虑,为企业的继续发展留出了空间。感谢法院。”日前,被告企业负责人感激地说。
该案的妥善化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解决企业“燃眉之急”,又给被告一定时间,有效维护企业之间诚信友好的交易关系。中站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稳定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