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鲁1002执80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丁某与被执行人葛海涛、威海市恒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二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申请对被执行人葛海涛、威海市恒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被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悬赏金。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依据
本院(2020)鲁1002民初4544号民事调解书。
二、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葛海涛,男,1970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古寨东路382号701室,身份证号码:370620197012040514。
被执行人威海市恒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统一路98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25543957104。
法定代表人:张迎辉,经理。
三、悬赏条件
查找二被执行人所有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使该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四、执行标的、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标的:本金106150元及利息;
悬赏金计算方式:凡提供财产线索并被法院扣押或者控制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8%计付悬赏金。
五、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将按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六、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七、本院郑重声明
严禁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法官
电话:0631-5759951
本院地址: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张村人民法庭)
邮编:264200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