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中国农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被罚40万元,涉事员工被禁业10年
5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被罚40万元。
黄某(时任中国农业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舜山支行助理客户经理)被禁止从事工作10年,龚某江(时任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舜山支行行长)、阮某丰(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副行长)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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