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原标题: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5月10日电(刘晓莉 潘婧)5月9日,在同江市三村镇二村码头,随着一条条银色的小鱼跃入水面,56万余尾鱼苗被放入河流。同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同江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共同开展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投放的鲢鱼鱼苗用于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过程中,对刘某某等五人非法捕捞“日本七鳃鳗”,破坏松花江天然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损害动物多样性,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刘某某等5人认罪认罚,自愿购买总价值5.7万余元鲢鱼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被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同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出动无人机进行技术航拍,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案件当事人一同参与鱼苗投放。活动中,检察机关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以发宣传单、悬挂条幅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以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危害和后果,案件当事人当场表示将吸取教训,做守法公民。

活动结束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农业农村局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召开座谈会。会上,三部主任张云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近年来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情况,并就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等方面进行商讨,形成工作合力。

此次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对于保护松黑两江流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下步工作中,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同时加强与各单位协作配合,为守护同江绿水青山积极贡献检察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