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人民币现金,多家知名企业被罚!

原标题:拒收人民币现金,多家知名企业被罚!

拒收人民币现金,多家知名企业被罚!

深圳新闻网2024年5月8日讯(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谢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对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例进行公示,包括8起行政处罚和7起未予处罚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学校、保险公司、知名餐饮公司、汽车销售公司等等。其中不乏知名企业,如平安财险、国寿财险、人保财险等财险“三巨头”的支公司。

据悉,自2023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有关规定,对线索核实查处。

截至2024年4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共对8起拒收现金法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并核实124起情节轻微、及时改正、初次违法并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拒收现金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未予处罚。

经营主体拒收现金理由五花八门

从行政处罚案例来看,商家被处罚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是未设立现金收付通道被处罚,如案例5,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于2023年12月对北京达世行世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该公司未设置现金收付通道,不接受客户用现金购买车辆保险。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提示,提供“面对面”服务的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满足现金支付需求,不得对收取现金设置障碍。

而在案例4中,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支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该公司营业场所未设立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工作人员向客户表示不收现金。

二是尽管设有现金收付通道,但工作人员拒绝接受现金。如案例2中,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于2023年11月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以及案例3——202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的案例。以上两家公司虽设有人工现金收付通道,但其工作人员称对收取现金业务流程不熟悉,拒绝客户用现金缴纳车险费用。

对于以案例2、3、4中的三家保险公司为代表的各类经营主体,中国人民银行提示,其应提升工作人员守法意识,明确“拒收现金违法”及其法律后果,优化现金支付流程,提升客户体验,不得对现金支付设置门槛,不得以“业务环节多”等为由拒收现金。

三是商家以其他理由拒绝接收现金。如案例1中,202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对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实施了行政处罚,因该校在2023年秋季开学报名当日,未设立现金收付通道,学生家长未能用现金缴纳学费。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提示,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应设立人工现金收付通道,不得以“资金统一入账、统一管理”等为由拒收现金。

四是线上交易线下拒收现金,即在线上进行预约或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时,商家拒绝接受现金,如案例6中,202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分行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分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该公司财务制度明确可接受现金支付,消费者线上下单邮寄文件,但上门揽收的工作人员不接受现金。

在此案例中,中国人民银行提示,线上预约、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支持当面收款的经营主体,应支持现金支付,不得以“途中容易遗失”等为由拒收现金。

五是商家通过张贴告示或声明等方式,明确拒绝接受现金。如案例7中,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对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该公司设有人工收款窗口,办理定金、面积补差等业务均不收现金并张贴告示,消费者以现金缴纳204元房屋差价被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提示,提供“面对面”服务的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满足现金支付需求,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六是商家在创新商业模式时,未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求而无法收取现金。如案例8中,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对无锡肯德基有限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该公司为离店早餐车配备了收银设备,但因软件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也未制定消费者现金支付的解决方案,无法收取现金。

对于开展商业模式创新,中国人民银行提示,经营主体应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强化新业态现金收付场景策划,完善内控管理和业务流程,备足零钱,满足公众现金支付需求。

此外,对于某些商家在特定情况下表现出拒收现金、但尚未构成明确的违法行为,或是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存在的临时性、个别性问题,所以未受到行政处罚的现象,中国人民银行依然公示了这些案例,并提出警示。

在被公示的案例9-15中,主要包括学校食堂、餐饮店、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单位、咖啡店、停车场、超市和加油站等,其在形式上可能具备接受现金支付的条件,如设有现金收付通道、备有零钱等,但出于各种原因,如高峰期无暇收取、不接受拆分支付、无法找零、拒绝接受小面额纸币或硬币等等,它们在实际操作中采取了拒收现金的行为。

对此,在针对性的案例提示中,中国人民银行也明确指出,经营主体应支持现金购卡、充值和退卡,确保员工知晓拒收现金的违法性及其法律后果,并备付充足零钱以支持消费者使用现金支付,包括小面额纸币和硬币。

消费者现金支付遭拒可致电12363

读特新闻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通过搜索发现,不少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了停车场现金支付遭拒、便利店结账被拒绝现金等情况,可见该现象并非个例。

某社交平台上关于“商家拒收现金”话题的截图

2023年11月,四川的小池在家附近的便利店购买了25元的商品,当时想用现金结账,商家看到其中有硬币后表示拒收。对于这一行为,小池随即反驳“拒收现金是违法的”,但商家只是再次拒收。“我当时也不知道该找谁,就拨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反映问题,对方回复我说需要一些处理时间后,我又拨打了‘110’。直到警察来现场调解后,商家才收下硬币。”事后,小池对商家的做法感到不满,于是将相关经历发在社交平台。

小池在社交平台上就现金结账遭拒所发的博文截图

有热心网友看到后,针对小池的经历,提醒他拨打了“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以及“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咨询电话)热线反映情况。几天后,小池接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电话:“他们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已经去实地给商家普法,并建议我遇到类似问题先视频取证,然后找银行投诉。”小池表示,“经过这件事,我才知道货币方面的问题,直接给银行投诉效率更高。”

就消费者反映的“商家拒收现金”的情况,记者也致电了“12363”。其工作人员告诉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同时,该工作人员也提醒,如果消费者以现金方式结账被拒绝的话,可以通过当地“12363”,获取属地的人民银行对应的货币发行处联系方式反映具体情况,从而协调解决问题。

律师:商家拒收现金违法,或面临罚款等处罚

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李胜春律师,长期关注金融保险等领域,对于经营主体拒收现金的行为是否违法,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的问题,他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而违反上述规定拒收现金的经营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法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还会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李胜春补充道。

此外,李胜春也提醒消费者,“一旦遭遇拒收现金,首先可明确告知商家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并要求商家依法接受现金支付。如果商家仍拒绝,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交易记录、拒收现金的告示或声明拨打‘12345’、‘12363’等城市政务热线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等渠道,进行投诉和举报。”根据不同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可对违法行为予以经济处罚。来源:读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