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守护古稀老人晚年生活

原标题:暖心守护古稀老人晚年生活

前不久,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七旬老人盗窃案,承办检察官发现老人与子女关系不和,赡养成为问题,遂与民事检察官、县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及村干部,共同对其家庭矛盾进行调解,打开双方心结,暖心守护古稀老人晚年生活。

犯罪嫌疑人赵某已71岁,育有三子,早年丧偶,现独居生活。因入户盗窃2600余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逮捕,该院以犯罪情节轻微未予批准逮捕。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在问及赵某窃取财物所用何处时,其低头说用于日常生活。听到此处,检察官敏锐发现老人育有数子,却生活拮据,便询问其案发前的生活来源、子女有无给付赡养费,老人则落泪不语。后经检察官了解得知,赵某年轻时游手好闲、年老时不愿在村里居住,儿子们对其颇有微词,父子关系淡漠。如何解决赵某的晚年赡养问题,成为悬在检察官心头的大石。

经侦查终结,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继续关注赵某的生活情况,了解到其在县城附近帮人看管羊场,可获取少量报酬,有了暂居之地,解决了温饱问题,且其与羊场老板商量,预支了2000元报酬,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检察官才暂时心安。鉴于赵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及公开听证,拟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何让赵某老有所养?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部门联动,实地走访赵某暂居羊场、户籍地村委干部及其儿子们,了解事情的原委,共同研究赵某的赡养问题。在摸清症结后,检察官借宣告不起诉决定的机会,召开座谈会,化解家庭矛盾,并邀请县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参与调解。

座谈会上,检察官、法官及村干部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阐之以法,耐心与赵某及其3个儿子沟通,说明不赡养的法律责任和后果。通过释法说理,赵某深刻认识到因自己的过错给孩子们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身体健康尚可,能继续看管羊场赚取一定报酬,减轻孩子的负担;3个孩子也体会到老人的不易,愿意主动赡养老人;村委干部也表示,会帮助赵某解决村里老房子的改造及水电等居住问题。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主动回访,联系家属到赵某打工的羊场,深入了解他的生活现状及实际困难等,并送上慰问物品,让他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司法的温度、社会的关心。

本报记者袁慧芳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