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13

原标题: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接B255版)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 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5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泽珊

联系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keanda.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四、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72”,投票简称为“安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屹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授信额度内增加授信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原有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将原有的授信主体由股份公司增加为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授信额度内增加授信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子公司是公司在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和业务需要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市场业务的开拓和项目的推进,能够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设立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设立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7805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六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强化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