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6日消息,佛山市顺德区德圆电器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电磁炉不符合相关标准,被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罚款27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顺德区德圆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磁炉“非正常工作”、“结构”、“连续骚扰电压”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29-2008和GB4343.1-2018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违法行为。同时,该公司生产的电磁炉的能效等级(热效率)不符合GB 21456-2018要求的3级能效的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的行为。
佛山市顺德区德圆电器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构成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和生产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决定对佛山市顺德区德圆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罚款27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25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