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被告不还我钱,怎么办?”
史某某是吉林省人,现住大连。2023年与张某在网上相识,因购买直播礼物给张某转款4185元,后礼物未购买成功,史某某要求退款。但是,经史某某多次催促,张某仍不归还,史某某遂诉至离石区人民法院。
收案后,该案转至诉前调解中心。但由于张某在电话中一直以在外地为由拒绝调解,案件转至送达团队。
送达团队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张某,其声称自己在外地打工,暂时回不去,也不向干警告知其打工地址。
面对张某不配合的情况,送达团队综合分析,认为张某春节应该会回家过年。于是,借着春节这个“东风”,送达团队工作人员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村庄走访,成功找到了张某。
在张某家里,送达团队干警从法理情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案情,另一方面结合具体案例,把法律给讲透、将道理给说清。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张某当即给史某某打去电话进行沟通,并将欠款通过线上转给史某某。
该起案件成功在诉前化解。
事后,史某某向送达团队的干警打来感谢电话,感谢法院及时帮他追回了欠款,节约了诉讼成本。
自2024年1月成立送达团队以来,该团队已累计送达150余件;累计外出送达60余次;协助速裁团队排期开庭20件。真正做到了用心替群众跑腿,有效提高了送达效率和调解成功率,节约了诉讼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下一步,离石法院将不断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持续优化“送达+调解”模式,在提高送达质量的同时,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
(文稿: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