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广播电视台·泰安之声3月4日讯)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工作举措,方便当事人领取执行款项,切实提高执行效率,近日,市法院执行局第一、第二党支部联合行装处党支部召开执行案款发放专题会议,发挥党员主观能动性,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从减少当事人诉累、规范案款发放流程等原则出发,推出执行案款发放便民举措,即执行款的发放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收款收据,改由当事人在立案时或立案后填写收款账户确认书,向法院预留收款账户,待执行款到位后,法院便可直接通过收款账户信息将案款过付给申请人。此举不仅简化了案款发放流程,提高了发放效率,还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使执行案款发放不仅有了速度,更有了温度。
下一步,市法院以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为准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融入执行办案中,确保执行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不断加强执行案款的管理,在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保障执行案款能够准确、快速、无误地过付当事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泰安市广播电视台·泰安之声 通讯员 李营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