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建设监察大队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致力为建筑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持续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势。
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遵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消除因条件模糊、人为因素造成行政自由裁量的随意性和不公开、不公正性,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坚持以人为本,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提高行政处罚决定的自动履行率,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符合“免罚轻罚”的违法行为,尽量采取约谈、劝诫警示、限期改正等方式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对行政处罚决定已经作出的,当事人申请缓缴的,落实包容审慎措施,作出缓缴罚款决定。2023年共办理“轻罚”案件15起,缓缴处罚14起,缓缴金额55.0668万元,经集体讨论,免收滞纳金4起,金额12.1985万元,并积极指导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深入推进阳光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禁“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严禁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处罚标准和选择性执法;在行政执法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进一步促进执法队伍廉政建设,树立住建行业阳光执法良好形象。
大力开展事前指导。采取“一张清单、一份套餐、一个宣讲团”的“三个一”举措,不断加大对企指导力度,让企业深切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聚焦高频违法行为编制《张家港市住建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每年整理编印最新版《建设法律法规汇编》和《常用建设法律法规汇编》,与《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宣讲光盘形成一份“普法套餐”发放给企业学习。成立“筑企合规”宣讲团积极开展合规宣传指导,力求“办一案”“助一企”,为涉案企业“精准把脉”“切实开方”,有效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守法合规经营的底线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