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钱的时候是朋友,还钱的时候是大爷。这样的案例实在太多了。近日,泉州一名男子因欠朋友25万元借款未能及时还清,被申请人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涉事男子谢某余与申请人朱某玲是朋友关系,谢某余因缺乏资金,分别于2021年9月,2022年1月向申请人朱某玲借款,共计25万元。偿还完部分借款后,被执行人谢某余便不再偿还。
在大家都缺钱的年头,能向朋友借到25万元,应该说这是真友谊,应该珍惜才对。可是,借钱的男子只是偿还部分借款,剩下的十几万就不准备还了。这分明是过河拆桥,哪里是朋友所为?毫无疑问,朋友在他这里只是被利用的对象罢了。
如果说该男子实在有困难,暂时没有条件还钱,倒也情有可原,但问题在于,他的名下还有别墅和豪宅,根本不缺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算砸锅卖铁都应该如数偿还,更何况自己根本不差钱呢?
执行人员告知被执行人,如果无法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将面临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可是,该男子不仅没把借钱给他的朋友放在眼里,而且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根本不准备还钱。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积极主动筹措资金还款的意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真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