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灵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文华涉黑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张文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八千元。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文华明知文斌琦组织具有一定规模,且已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接受该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并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张文华作为文斌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参加者,又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
依法判决
灵川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现场
来源:灵川法院
编辑:陈嘉敏
初审:梁语函
审核:蒋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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