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宋宁华 通讯员 高远)“数字法院”应用场景如何融入司法办案、审判监督、社会治理,政务管理,全面实现数字改革赋能司法改革?11月9至10日,上海“数字法院”建设培训班暨第三次“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会在上海法官培训基地召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出席并讲话。
图说:上海“数字法院”建设培训班暨第三次“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会。市高院供图
实时预警提示等推动“数助办案”
今年以来,上海法院按照“数字中国”“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等战略部署要求,积极打造上海“数字法院”监督管理平台,探索“场景申报、数字建模、推广评查、嵌入测试、核验反馈、优化完善”六步走全闭环工作模式,搭建“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决策、数助政务”四大板块的体系架构,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开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截至11月9日,全市法院已申报应用场景2300多个,完成数字建模544个,推广运用评查模型234个,88个应用场景数据模型嵌入办案系统。“数字法院”建设工作运行体系趋于完善,“数字法院”应用场景效能持续显现。
针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适法不统一、裁判工作瑕疵、执行工作不规范、程序空转等问题,上海法院构建相关应用场景并嵌入办案系统,使案件在相应程序节点自动接受“体检”,实时预警提示,推动“数助办案”。目前已累计推送提示预警近8000条,干警反馈认为有帮助的近八成。
以“自然人死亡丧失诉讼主体资格提示预警”场景为例,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时,自动触发该场景,提示案件某当事人已死亡,经查询公安机关人口登记情况,并向社区调查确认,当事人确已死亡。当事人父母故意隐瞒儿子已死亡,人民法院通过场景提示及时发现,依法处理,避免了错误裁判。
与此同时,数助监督也取得积极成效。上海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模型库中已建成“适用缓刑刑事案件辩护人行使辩护权风险防控与类案监督”“虚假立功致减轻处罚刑事案件类案监督”等200多个评查模型,能够常态化、不停歇地对案件质量进行滚动式评查,推动审判监督管理模式由“碎片化个案纠错”转变为“全流程全面评查”。
唤醒海量“沉睡”数据
搭好“四梁八柱”,“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决策、数助政务”四大板块的功能如何实现?据悉,上海法院在近年来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电子卷宗单轨制归档、信创系统全面运用等信息化工作的良好基础上,全面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倾力打造数据中台、研发模型平台和自动运行平台“三大平台”,构建起上海“数字法院”基础框架和技术根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处处长陆诚介绍,比如,建立数据中台,内部深挖数据潜能,依托小样本训练引擎和人工智能语义理解等技术手段,对全市法院近5年的300万份裁判文书及起诉状等电子卷宗全面解构,唤醒海量“沉睡”数据,形成7.8亿多个解构数据点。外部打通数据壁垒,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实现公共数据的共享共用。
“我们解构一篇文书所花的时间在几秒以内,这些数据可以用于后续的数据比对和碰撞。”陆诚还用一篇民事判决书作了现场演示,“目前,我们已经具备了对在办案件的文书进行实时解构的能力。”
有了海量数据,如何搭建模型、建设场景?有关负责人以“涉同一地址违章建筑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冲突提示预警”场景为例,现场演示了建模过程。研发模型平台通过“低代码、可视化”编排提供灵活的数字化模型配置功能,技术人员以“拖拉拽”方式进行模块重组,还不到5分钟,应用场景模型就构建完成了。
值得一提的是,研发模型平台向全市三级法院开放,各院可随时在模型平台上研发各类应用场景,快速验证评查路径,实现自动实时从海量数据中发现案件问题线索。
而自动运行平台则是利用技术底座中的办案辅助自动运行能力,构建一条与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并轨运行并相互作用的案件“质检”流水线,将成熟的应用场景模型规则嵌入到立案、排期、庭审、结案等全流程网上办案20多个节点中,在案件流转至指定程序节点时触发模型规则,自动数据碰撞、筛选比对发现案件质量隐患,并实时预警提示,实现了关口前移,抓前端、治未病,推动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
“这种技术实现方式一方面不会额外增加法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不需要改造现有的办案系统,并且可以快速地移植到其他的办案系统上,为全国‘一张网’建设输出上海智慧。”陆诚说。
从“盆景”变成“风景”
不到一年的时间,“数字法院”应用场景建设如何从“盆景”变成“风景”?今年以来,上海法院先后制定《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方案》《上海“数字法院”建设规划意见(2023-2025)》,成立“数字法院”建设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召开3次推进会,逐步推进上海“数字法院”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应用场景建设等工作。
贾宇介绍,要加快系统性的大场景研发应用,发挥“1+1>2”的叠加效能,上海法院把现有资源与应用场景研发深度融合,用足用好已经制定出台的各类要件指南、办案指引和证据规则,深入挖掘“206系统”中证据标准指引的价值,形成建模规则,研发应用场景。同时,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建设广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大数据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深入挖掘司法大数据背后社会治理的风险漏洞,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参考对策,科学辅助决策。
同时,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严格工作标准。“‘数字法院’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在申报、审核、推广、校验、嵌入每道关口都要严把质量关,特别是在嵌入环节和嵌入后提示预警环节更要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跟踪问效。”贾宇强调,要把好应用场景嵌入质量关,要全程跟踪,对嵌入后反馈的意见、存在的争议要进一步调整规则、加强指导、明确口径方向,在条线中达成业务共识。同时,加强场景提示预警后续跟踪管理,对正确的提示预警要积极采纳、及时纠错,对不予采纳甚至知错不改的要根据情况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与以往的法院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有着本质的区别。”贾宇表示,“数字法院”建设不是业务辅助性、服务性工具的“器”,而是一种理念、机制和制度的根本性改造,是推动法院工作从根本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入现代化的方法、路径,也就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