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9日消息,深圳市德昌隆物流有限公司因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行为,被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200元整(2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06日17时00分,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国道324线梅陇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深圳市德昌隆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粤BMK707赣C2R3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车辆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深圳市德昌隆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构成了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对深圳市德昌隆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人民币200元整(200元)的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