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救助回访
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检察院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共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9万余元。并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回访工作,了解案件当事人受救助后的家庭生活,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增强受司法救助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2020年6月,刘某某雇请陈某某的丈夫李某运送烟叶。因天气炎热,李某运送烟叶时发生高温中暑,导致患热射病去世。经县法院判决,刘某某需赔偿申请人陈某某一家18万余元。但刘某某也因家庭贫困,没有赔偿能力,导致陈某某的案件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2022年5月,陈某某向县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该院调查核实发现:申请人陈某某家庭困难系村里的低保户、脱贫户。陈某某与丈夫共生育了两个儿子,都患有智力残疾。大儿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专人看护,小儿子在残疾人工厂务工,还需抚养两个小孩,申请人陈某某家庭非常困难。
该院检察官认定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提请赣州市、省检察院联动国家司法救助,2022年12月,省、市、县检察院三级联动给予陈某某国家司法救助。事后,陈某某特意到该院向承办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不久前,该院办案检察官来到被救助人陈某某家中,进行办案回访,了解陈某某的身体状况、救助金使用管理情况、现阶段主要生活来源等。看到陈某某的精神状态较好,该办案检察官也由衷感到高兴。
该院检察长钟伟民说:“近年来,我院主动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并充分利用上下级检察院联动救助机制,提升国家司法救助质效。还建立了‘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机制,巩固司法成效。”(文/赖雅娟 刘艳 图/姚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