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审计经历了40年发展,审计的变革和成就来之不易,取得的重要制度成果弥足珍贵。
1982年宪法确立建立国家审计制度,1983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随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相继成立。组建初期,审计机关坚持“边组建、边工作”方针,开拓性地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专案审计,以及经济效益审计试点等,审计监督迈出坚实的第一步。随着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审计领域不断扩大,审计内容不断深化。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标志着审计工作走上法制化运行轨道。多年来,审计机关把法治建设放在审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在2006年、2021年对审计法作了两次修订,逐步形成以宪法为统领、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核心、部门规章及审计指南体系为补充的审计法规制度体系。
2003年至2012年,审计机关围绕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工作方针,推进审计工作侧重于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向财务收支与效益审计并重的转变,在更高层面上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加强审计工作、完善审计制度、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每年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审计机关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开展审计,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加强审计自身建设,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审计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具体要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的职责使命、形势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审计新贡献!
(资料来源于审计署审计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