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前不久,南京江宁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滨江经济开发区春阳路上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骑车人受伤。

接到警情后,江宁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了事故现场,只见一辆银色轿车一半车身停在行车道上,一半车身停在泊位上,车头处有剐蹭痕迹。而在不远处,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旁边是滚落的头盔。轿车驾驶员沈某称,当时路上车辆较少,自己便放松了警惕,没有观察后方车辆和行人情况就直接起步,一时疏忽导致事故发生。所幸速度较慢,骑车人受伤不严重。
经江宁交警中队民警认定,轿车驾驶员沈某在路旁泊位起步时,本应先观察再缓行,但因其疏于观察,导致后方行驶而来的电动自行车车避让不及就撞了上去,沈某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为此,江宁交警中队民警提醒,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车辆起步前要开启转向灯、鸣笛并确认车辆周围情况,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避免事故发生。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