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大老板”人设,虚构工程、房产等信息,谎称购买工程材料、打点关系、女儿出国等种种事由,一男子诈骗女友32万。日前,永州市宁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
经审理查明,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夏某通过网络软件认识了被害人唐某,为了从唐某处骗取财物,夏某通过虚构承揽多项工程、有多套房产等来取得被害人唐某的信任,从而与被害人唐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后夏某通过编造工程项目需要购买材料、打点关系需要钱周转以及女儿出国需要钱等理由,累计骗取被害人唐某人民币32万余元。截至案发,被告人夏某共退还被害人唐某人民币2.2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夏某2000年至2015年,曾4次犯盗窃罪,累计判刑13年4个月。因犯诈骗罪又于2018年6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32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夏某目无法纪,多次故意犯罪,肆无忌惮,不思悔改,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宁远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八年,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9.8万元。
来源:宁远县人民法院、红网百姓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