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当一个人已经开始无视社会的伦理道德,无视公序良俗,无视做人的底线与操守,那么TA离成为罪犯也就已经不远了,很多案例都可以佐证这句话:
2020年,湖南一女子输液室惨遭59岁男医生WX,医生称自己之所以会这样都是因为“她太漂亮了”,这个理由只是一个脱罪的借口,真正让他做出这种行为的,是他低劣的操守。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侵删)
文某,1963年出生在长沙,家境较为富裕,自小学习成绩优秀,后来在一所大专就读,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取了执业医师资格证,早年间在一家医院上班,后自立门户,经营了一家卫生所。
在他的亲人朋友看来,文某十分幽默风趣,事业稳定,生活顺心,家庭也十分和睦,拥有着令人羡慕的生活,唯一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好女色,与妻子的唯一矛盾就来自于此。
如果说这是“人之常情”,那么他至少也应该明白身为一位医生的职责与底线是什么,至少也应当明白作为一位公民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医生的手是用来救人的,不是用来伤害人的。
但是他罔顾人伦道德,用一双不纯净的眼睛看着每天到卫生所来的病人,看到好看的女性便多看几眼,有时候还会问一些与病症无关的话题,直到2020年8月31日,他的丑恶面孔终于藏不住了。

小雨是一名年轻的女孩,就住在文某的诊所附近,这几天感觉喉咙疼痛难忍,于是去他的诊所进行查看情况,最后被确定为是扁桃体发炎,需要输液治疗。
第一天面诊的时候,文某就已经注意到了小雨精致的面容和苗条的身材,趁着小雨不注意一直在偷瞄她,但是这天还有其他病人在,所以他没有轻举妄动。
到了第二天,小玉再次过来输液,文某将她喊到了输液室,在给她打吊针的时候趁机抚摸,抓住手不放,后来甚至还有更过分的举动,这时候诊所内又来了人,文某假装正经出门接诊。
从9月1号到3号期间,文某多次进行同样的行为,但是小雨认为这种事情对自己很不利,而且一个人在这座城市也不知道跟谁说,所以一直没有报警和求助,3号这天文某的行为实在过分,甚至强行亲吻小雨,使得她非常害怕,最后通过微信视频和电话进行了求助,朋友立马帮她报警。

10月15号,文某接到侦查人员的通知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因为见色起意,所以对小雨进行了诸多不雅行为和不应该发生的举动,给小雨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
在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供述时,他认为自己只是对小雨的美貌有正常的反应,认为“她长得太漂亮了,难免情难自禁”,还认为小雨本身就穿得比较性感,在一开始也没有表现出十分抗拒的意思,所以他误以为她默许了这种事情发生。
实际上小雨每天都是穿的便服,不存在暴露等现象,每一次文某跃跃欲试时她都进行了谴责和反抗,只不过因为自己身体状况本就不佳,所以没有进行剧烈的反抗,这并不代表她就是自愿的。
警方将其送至检察院,检方以强制WX妇女罪对其提出公诉,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

所谓WX,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YH行为。WX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WX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WX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WX他人的。
WX与QJ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最终的目的不同,QJ必须是以与女性发生关系为目的并且已经实施了行为;而WX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生理或者心理上的欲望,犯罪的对象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罪行的严重程度不同导致了最终的量刑程度也不同,QJ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而WX最高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文某得知自己已经触犯刑法之后,对小雨积极进行赔偿并取得了小雨的谅解,获得了谅解书,在他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下,法院以WX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半。
文某对这一判决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时证据充分,量刑适当,所以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这一案件就此落下帷幕,时至今日他也已经服刑完毕,一年半的时间在他的人生中并不算长,这也是法律给他改过自新的一次机会,也是对他不要再犯此类罪行的一个警告。
这起案件并非个例,像小雨一样受到他人伤害的女性也不少,他们因为种种原因不敢进行反抗,最终使得罪犯愈发嚣张,有了继续祸害下一名女性的胆量,罪恶的雪球也因此越滚越大。身为医护工作者,原本应当治病救人,为病人着想,像文某一样利用职务之便伤害他人,实在是应当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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