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六支队七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道路一侧有摆摊设点现象,执法人员及时将其清理,确保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道路一侧有商贩在摆摊卖小商品,这不仅给公路带来了不安全因素,也严重影响了公路的整洁、美观。执法人员耐心向商贩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相关法律条文内容,告知其路边摆摊设点的危害性,并要求立即将摊点撤离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执法人员在帮助商贩撤离后,继续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下一步,七大队将加强对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常态化整治侵占公路用地违法行为,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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