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男子不幸身亡!做这件事千万注意!
忽视“禁止钓鱼”的警示标志
在高压输电线附近垂钓
鱼竿不慎触及高压线后倒地
急救人员现场确认死亡
父亲平常的一次钓鱼
却成为了人生中的最后一次
子女将国网公司告上法庭
结果如何?
原告的父亲盖某某在河堤处钓鱼时,鱼竿不慎触及上方的10KV高压输电线后倒地,被当地居民发现,拨打120急救电话。经120人员现场检查,确认盖某某死亡。经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死者盖某某符合电击死亡的特征。盖某某的家属为此起诉国网公司,要求国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国网公司认为,盖某某对触电死亡结果存在重大过失。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规定,该线路不属于人员密集地,不需要使用绝缘导线,事发地导线和水面安全距离为五米,符合标准。同时在事发地盖某某必经之路的电线杆上有农业农村局及电业局的警示标志:禁止钓鱼。因事发地不属于鱼塘公共场所,不需要设立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的警示标志。盖某某存在多方面的过错,故国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明知高压电具有相当危险性
仍到高压电下垂钓
鱼竿触及高压电线
造成身亡的严重后果
这些悲剧本可以避免
近些年
因钓鱼触电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
再怎么提醒、警告都不为过
法院判决只能部分弥补受害人
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无法挽救鲜活的生命
钓鱼爱好者一定要注意
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才能真正享受到钓鱼所带来的快乐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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