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法院泉林法庭位于泗水县泉林镇,是济宁市最东部的基层人民法庭,辖泉林、华村两个乡镇59个行政村,与临沂市平邑县、泰安市新泰市三地毗邻,审理辖区内民商事纠纷案件。近年来,泗水法院泉林法庭在工作中立足当地乡情、村情,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精准把握职能定位,推行“1234”工作方法,为辖区乡村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治”“惠”,打造泉乡枫桥式人民法庭,让“小法庭”展现“大作为”。
坚持一个引领 强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人民法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支部建在庭上,支部书记和法庭庭长“一肩挑”,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将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即党建与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多元解纷、乡村振兴、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相融合,找到党建与法庭职能六项融合点,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相互促进、同频共振。围绕泗水县独具特色的泉乡文化,打造“泉心全意”党建诉讼服务品牌,党员干警带头在诉讼服务、执法办案、法治宣传、日常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转作风、树形象,以党建引领人民法庭整体工作,法庭民事案件取得结案率高、调解率高、服判息诉率高、发回改判率低“三高一低”的良好工作业绩。派出法庭党支部先后被授予“泗水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星级党支部”。
做到两个注重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注重诉前调解。基层法庭受理案件多为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涉“三农”纠纷,对起诉到法庭的案件优先适用诉前调解程序,指导人民调解员采取“线上音视频+线下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调解不成或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及时转为立案审理,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多元化方案。2020年以来,通过诉前程序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辖区诉讼案件数量大幅下降,诉源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强化诉中调解。工作中强化调解意识,提高调解能力,处理好调判关系,树立调解是更高层面的审判、是更高艺术的审判理念,利用送达起诉材料的第一时机向当事人了解案情,把握矛盾焦点,抓住庭前、庭中、庭后三个关键环节,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流程。近年来,泉林法庭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服判息诉率96%以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汇聚三方力量 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法庭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大格局,定期向辖区党委通报案件数量和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召开诉源治理联席会议,按照属地、分类靠上做化解工作,逐步形成党委领导、镇街部门参与、村级自治的社会治理多元解纷模式。
二是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协作。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加强对接联系,对潜在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部门联动、合力化解。强化基层治理单位建设,将辖区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处司法所纳入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聘请司法、综治中心、行业调解组织作为特邀调解员从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构建“一庭两所一中心”的庭所共治模式。
三是充分发挥乡贤能人的“治 ” “惠”力量。积极争取镇街党委支持,成立无讼村居调解室和“法官+”工作室,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乡贤能人作用,依托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独特优势,形成覆盖城乡镇街村社的“家门口”解纷服务网络,将矛盾抓早抓小,促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
深化四个结合 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一是与一站式诉讼服务结合。牢固树立“诉服无小事,事事关民心”理念,打造“泉心全意”党建诉讼服务品牌,在诉讼服务站设有诉前指导、立案登记、财产保全、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窗口,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干警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推行当场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自助缴费、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等“线上+线下”一站式“家门口”诉讼服务,擦亮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
二是与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结合。紧紧围绕基层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职能定位,泉林法庭从四个方面下足功夫。在查明事实上下功夫。从坐堂问案向主动调查转变,用好现场勘验、实地走访、主动调查等手段,最大限度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夯实一审裁判基础。在实质化解纠纷上下功夫。在一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发挥法官的专业优势和基层组织、乡贤能人的群众优势,从法与情、情与理上做三方联动调解工作,将纠纷化解在判决前。在服判息诉上下功夫。对于判决的案件,继续强化法律释明、裁判说理、判后答疑力度,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自动履行、调解和解工作,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案件质量上下功夫。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适用小额、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0%以上,对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会议、审委会会议监督指导作用,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案件质量,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三是与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探索“人大代表+法官”解纷模式,在泉林镇、华村镇创建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联合工作室2处,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利用代表公开接待日,每月固定25日由法官、代表开展现场联络活动,收集民意21条,调解纠纷7件,普法宣传4次。邀请代表参与监督涉及“三农”领域新业态纠纷、美丽乡村建设产权等纠纷案件,走出一条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径,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
四是与普法宣传结合。按照“走出去”与“请进来”相互结合的模式,坚持每年到辖区村居、企业、学校、集贸市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依托微公益妇女儿童家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乡村儒学讲堂,宣讲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反电信诈骗、防养老诈骗等法律知识,2020年以来共开展活动20余次,惠及辖区群众、青少年2000余人,根植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在“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行“法庭开庭日”和模拟法庭活动,邀请辖区两代表一委员、中小学生走进法庭,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沉浸式体验法院文化。法庭干警受邀到山东乡村普法广播参加《法官送法进田间》节目,并拍摄普法短剧和微视频6期多渠道播放,广泛宣传民法典、诉前调解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辖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辖区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