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九原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九旬老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闫某取得联系,闫某称必须由申请人王某配合其办理房屋更名手续后才支付房屋折价款。执行法官遂与申请人王某联系,王某则要求被执行人闫某先行给付房屋折价款,并将其持有的办理产权所需拆迁补偿协议归还,待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再配合被执行人闫某办理房屋过户更名手续。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案件陷入僵局。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若将该房屋产权先行登记至申请人王某处,再过户至被执行人闫某处,需两位老人多次前往产权登记部门,且存在转移房产的风险。执行法官多次耐心细致与双方沟通,最终达成一致,令被执行人闫某先行将房屋折价款汇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随后通知双方将各自持有的办理产权登记所需材料一并提交至法院,法院出具法律文书后前往产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为确保一次性办理完毕、减少老人的奔波,执行法官与书记员提前一天前往产权登记部门做好咨询及记录。在此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申请人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缺少一个审核环节,为此多次前往包头市石拐区相关部门调查,最终补充了审核环节并盖章确认,成功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被执行人闫某名下。随后,法院将该房屋折价款发放至申请人王某账户。至此, 从收到卷宗到执行完毕,仅用不到两周时间,案结事了。
来源:包头市九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