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羽馨)日前,扬州经开区法院充分加强司法协作机制建设,主动联系扬州交警三大队,开展交流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持续打造“两个一次性”亮点服务,即一次性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着力打通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堵点难点,切实提高司法、执法服务效能、减轻各方当事人的诉累,让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执法服务。
会上,立案庭负责人了解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概况,双方商议了深度应用“道交纠纷案件一体化平台”,规范使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具体工作。通过该一体化平台,实现同步申请,即对辖区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在交警三大队一次性达成调解协议,并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法院审查后出具法律文书并运用电子送达平台向各方当事人推送,各方当事人通过短信方式领取到法律文书。相关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