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总在网上传出了两段不雅的视频,内容极其低俗。原本光鲜亮丽的少女被无情的成为泄欲炫耀的玩具,舒适让人心疼,但是什么是礼义廉耻,请问他们有美德有良心嘛。那么吕总的这种行为到底能不能构成犯罪,能不能受到应有的处罚呢?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不法物品规定:传播不法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不法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不法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事情的影响极为广泛,在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播放量可能上亿,让张记者的所有隐私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中。

吕总如果能够判刑,为张记者解恨,更是为了给普天之下所有人的警告⚠️,让女性同胞看清楚这类人的肮脏,警醒不要犯此类错误。彻底铲除这种败类,还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