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火炉,一支笔,一枚法槌,3月8日,一场农家火炉旁的庭审就此展开。

事情还要从今年2月的一个案件说起,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团溪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名75岁的老人驾驶农用三轮车违规并入主干道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车辆受损,老人不认可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拒绝赔偿。法庭干警亲自上门向老人送达应诉手续时,发现老人听力不好,需要家人辅助才能沟通,干警耐心向老人解释了其行为违规之处,为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关键问题,老人虽然态度缓和了很多,但仍然拒绝赔偿。

3月8日,经与老人电话沟通,并考虑到老人年纪大行动不便,听力不好,播州区法院团溪人民法庭告知原告被告的具体困难后,决定将法庭设到老人家里。

庭审中,法官通过抽丝剥茧的提问方式,一层层剥开了老人纠结的问题;又通过以法释理,以理融情的技巧,融化了原告愤愤不平的坚冰。庭审结束,原告同意减免大部分车辆维修款,被告则当场将赔偿款支付给了原告,双方握手言和。

火炉旁的法庭,不仅带去了司法的温度,也将公平正义带给了双方当事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雅萌
编辑 杨羽
二审 徐微微
三审 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