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也不是不同意补偿,但是正在协商中房子被拆了怎么办?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案例介绍
四川的张某大在当地甲市乙街道拥有集体土地的房屋院落,经过2012年前前后后的翻修面积大大提高,到现在已经有几百平米了。在他的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后,街道办并没有严格依据《甲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的程序进行征收和补偿,而是在协商收购的阶段将房子给直接强拆了,张某大一家的生活和精神收到了巨大的打击,他的妻子也因这事收到巨大创伤,生病住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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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甲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29条的规定,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在房屋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征收方提出申请,当地的国土部门进行调解。于是张某大就被拉去调解,但是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当地的征收方就根据上述条例按照房屋的情况作出了具体的补偿决定。
张某大对此并不满意,于是聘请了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律师介入后,张某大在律师的帮助下提起了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在诉讼中,法院认为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违法,并且判决街道办应给予张某大赔偿相关的损失。
法律科普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它要解决的是国家对哪些国家机关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的问题。对相对人来说,国家赔偿范围意味着其求偿权的范围。国家赔偿范围确定的大与小、宽与窄,直接关系到国家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赔偿范围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尺度之一。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涵盖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所以,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和军事赔偿。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