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刘小平 熊燚)2月7日,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望城中队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望城中队正在国道207线望城大兴春运执勤点开展重点时段勤务,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接近检查点时突然减速停车,行迹十分可疑。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车内有浓烈酒味,在询问驾驶人过程中发现其口齿不清、神情恍惚,有饮酒嫌疑。
经查,驾驶人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呼气式酒驾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2月12日,何某血样酒驾(乙醇)检测结果反馈为8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认定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目前,何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上一篇:machi奶茶公司连续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