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文明是城市之魂,更是立市之本。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幸福吕梁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正处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窗口期。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主力军,我们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和守护者;作为大美离石的主人翁,我们又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和共享者。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城市管理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应当义不容辞、义无反顾,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作出积极贡献。在此,局党组面向全局范围发出倡议:
一、争做文明风尚倡导者。志愿服务人人可为,我们要身体力行践行“文明城市靠大家”理念,请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就近就便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积极劝导不文明行为,主动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引导广大市民讲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用无私奉献的实际行动去感动、感染和感召更多的人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添砖加瓦。
二、争做优美环境守护者。志愿服务是推进城市文明、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形式,请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树牢“城市保姆”工作理念,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发扬2022年抗击疫情、抗洪复工中激发出来的志愿服务正能量,热心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活动,踊跃投身志愿服务,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监督员,主动对不文明行为监督、劝导和批评,用实际行动传播文明,积小善为大美,拒陋习于至善,让城管志愿服务的旗帜飘扬在市区各个角落,弘扬文明新风尚,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形成人人了解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
三、争做文明城市宣传者。积极传播文明理念,争当文明宣传使者,请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主动走上街头巷尾、包联小区、公园广场,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传递爱心、传播文明,自觉做城市文明传播的种子,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应知应会,转发创城主题宣传作品,最大程度普及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提高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希望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将志愿服务精神主动融入城市血脉,从身边点滴之事做起,用爱心传承文明,用真情奉献社会,以实际行动推动文明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和群众幸福指数,让文明之花开遍市区,为创建文明城市汇聚强大城管力量,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包联路段、点位志愿服务内容清单
2.包联共建文明小区任务清单
中国共产党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3年2月11日
包联路段、点位志愿服务内容清单
(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领办包联路段,各基层党组织、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分别在各自责任区、驻地周边,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劝导文明言行。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等志愿服务活动,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游园、公交车站等场所,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二、引导文明交通。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乘客在公交车站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引导市民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开车、骑车不逆行;引导机动车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
三、规范车辆停放。教育、引导市民停车进库进位、有序停放车辆,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游园、公交车站等场所无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车现象。
四、规范经营秩序。教育、引导市民不占道经营,不乱摆摊点,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游园、公交车站等场所无马路市场、无流动商贩。
包联共建文明小区任务清单
(园林绿化中心、市政维护中心、供水中心、供热集团领办,机关党委统筹协调各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活动)
一、强化组织建设
1.选派优秀党员入驻小区,协助建立党组织,担任小区党组织委员。积极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小区创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在包联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包联共建文明小区明白卡,公布包联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接收群众反映问题和评议监督。
3.每月至少组织2次单位党组织和小区党组织联席会议。
4.协助小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完善小区党员信息台账,推行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楼长党员制的小区治理组织体系。
二、清理环境卫生
5.协调党员志愿服务队和青年志愿服务队,每周至少参与1次小区环境卫生治理,帮助住户清理楼道、安全通道堆放杂物、垃圾,开展清扫保洁,清理小区院内垃圾、废旧瓶罐。
6.治理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
7.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做到垃圾桶外表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
三、管护基础设施
8.牵头组织小区党组织、小区物业参与小区基础设施管护,协调开展建筑外立面美化、路面平整,规范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无障碍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确保功能完好、运行良好.
9.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小区周边便民服务点平面图(包括但不限于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等)。
10.帮助小区完善符合标准的消防、物防、技防、人防,消防器材合格有效,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技防附近张贴警示标语,消防通道无堵塞、无占用。
11.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飞线充电集中整治,设置非机动车充电桩,确保空中线缆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
12.协调有关部门规范划定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车,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电厂自行车不进楼道。
四、宣传文明理念
13.组织思政宣讲干部每周至少1次开展党的理论政策宣讲,开展《吕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养犬、文明上网等文明城市创建的政策解读和知识宣传活动。
14.协助小区在显著位置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吕梁市民文明公约、吕梁市民文明守则和各类公益广告,制作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实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道德模范事迹展示等宣传栏。
15.劝导随地吐痰、喷嚏咳嗽不掩口鼻、乱扔杂物、车窗抛物、攀摘花木、自行车乱停乱放、使用低俗语言、争吵谩骂、躺卧公共座椅、损坏公共设施、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
16.动员小区居民为电动自行车上牌,倡导文明出行。
17.协同小区举办邻里文化节、端午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活动,引导人们了解传统节日,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同感。
18.定期组织问卷调查,使文明城市创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居民自觉做到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询问。
供稿:机关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