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阳区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并罚款。
2018年,刘某以承包工程为由向罗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仅偿还部分借款,罗某多次催收余款无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应当给付罗某本金6万元及资金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对生效法律文书置若罔闻,以各种理由推脱法定义务,罗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隐匿行踪,称其常年在外务工,通过查控未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督促履行,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使得执行一度陷入困境。2月9日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的电话,称发现刘某行踪,得知消息执行法官立即出击,将正欲出门的被执行人刘某逮个正着。

经核查,被执行人刘某在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后,又以其子女名字重新注册微信并绑定了多张银行卡,该微信在一年内的交易流水高达40余万元,同时发现刘某随身佩戴的贵重饰品价值2万余元,刘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还使用他人账户周转资金故意逃避法院查控。鉴于此,恩阳区法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刘某拘留15日、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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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仲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丨严波
编辑 | 陈益斌责编 | 韩梅 审核 | 张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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