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清越科技(*ST清越,688496.SH)9月10日披露,已于当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截至9月10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等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及交易类终止上市情形。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上述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清越科技同日披露的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显示,公司股票自9月11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
上交所指出,9月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上交所表示,公司应及时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公司欺诈发行、信披违法,拟决定对公司罚款1.72亿元,对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50万元,分别采取8年至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其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2023年半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2022年12月28日起,清越科技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万元。

(清越科技上市仪式 清越科技官网/图)
财报显示,2023年至2025年,清越科技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8亿元、-0.69亿元、-0.99亿元;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2.29亿元。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