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喀什金融监管分局披露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原喀什农村商业银行多家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喀什地区分行、新疆农村商业银行叶城县支行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喀什中心支公司,合计罚没金额 257 万元。
原喀什农商行三支行因信贷管理不足被罚
原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泽普支行、巴楚支行、伽师支行因信贷业务管理存在显著不足,分别被处以 30 万元、30 万元、40 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宋红梅、王强、玉买尔江・组农被予以警告,并合计处以 15 万元罚款。
此外,原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莎车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存在疏漏,被处以 40 万元罚款;责任人阿布都艾尼・库尔班被采取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的处罚措施。
邮储银行喀什分行代销业务履职不到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因代销业务管理未能尽职履责,被处以 30 万元罚款,责任人宋文升被予以警告。
新疆农商行叶城支行信贷管理不到位
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城县支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处以 30 万元罚款;责任人李芮、王继海被予以警告,并合计处以 10 万元罚款。
平安财险喀什中支财务数据不真实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以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的问题,被处以 29 万元罚款;责任人朱云翔被予以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据统计,本次披露的处罚中,机构罚款合计 229 万元,个人罚款合计 28 万元,总计 257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