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操纵证券市场,方某军被罚没超1.75亿元。

经查明,方某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方某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封涨停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操纵市场行为有6次,违法所得合计8158.76万元;单次无违法所得的操纵市场行为有12次。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山东证监局认为,方某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八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
一、对于方某军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6次违法行为,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58.76万元,并处以8158.76万元的罚款。
二、对于方某军单次无违法所得的12次违法行为,对方某军处以1200万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山东证监局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58.76万元,并处以9358.76万元的罚款。
来源 | 中国基金报、山东证监局
微信编辑 | 苏小
上一篇:港交所上市新规生效:保密递表全面放开,IPO退回将公布原因 港交所新规2026年起实施 港交所回应ipo保密申请扩围传闻
下一篇:因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等,首创证券及两名责任人被央行北京分行处罚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立案调查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