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夏高琴 南京报道
实控人失联半年后,ST金鸿顺(603922.SH)迎来公司层面的监管立案核查。6月26日晚间,ST金鸿顺公告披露,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正式对公司启动立案调查。
此次被立案调查并不突兀,亦在市场预期之内。今年1月,公司自实控人刘栩履职失序、彻底失联以来,同步爆出控股股东违规借贷、亿元资金占用、股权全部冻结等多重风险,而在相关事项上ST金鸿顺信披并不及时,且内控未形成有效风险约束,2025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立案调查,若证监会最终查实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后续公司将面临监管处罚及投资者民事索赔的双重追责。
信披瑕疵持续暴露
本次信披违规立案的根源,或与ST金鸿顺实控人长期违规操作脱不了干系。
公司风险隐患最早可追溯至2025年9月,彼时仍在公司任职董事长、董事等重要职务的公司实控人刘栩已出现常态化履职异常,频繁缺席董事会核心会议,然而对于实控人履职异常,ST金鸿顺并未及时向市场披露风险、提示异动,仅以常规个人原因笼统回应。2025年12月刘栩彻底失联,而这一关键信息,ST金鸿顺仍旧拖到2026年4月才正式对外公布。
“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主体,其自2025年12月中旬起即处于失联状态,无法正常履行在任职责,该事实本身已构成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和治理结构的重大影响,足以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实质影响。从法律视角看,该公司在实控人失联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明显迟延,合规性存疑。”此前,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伴随实控人失联曝光,长期被隐匿的实控方一系列违规问题也全面浮出水面。经公司核查确认,实控人刘栩及控股股东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违规行为,具体来看实际控制人通过签署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导致公司被动承担付款义务,涉及金额5000万元;实际控制人将子公司北京金鸿顺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银行预留印鉴等对外质押,致使公司资金被强行划转1999.99万元,以及被列为共同被告,涉及借款本金7500万元,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3750万元。初始占用资金规模达1.07亿元,截至目前仍有1.06亿元资金未能清偿。
“上市公司作为法定信息披露责任主体,负有常态化开展关联方核查、完善资金内控管理、及时且完整披露重大事项的法定义务。结合公司非标审计意见、监管立案等公开信息综合判断,公司内部治理与内控执行体系或未形成有效风险约束,未能及时排查、发现并对外披露资金占用相关问题,信息披露环节或存在时效性不足、关键事项披露不充分等合规瑕疵。”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公司面临多重资金压力
针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ST金鸿顺称公司已通过报警、应诉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将通过合法手段积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追偿。
不过,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所持公司5374.2万股股份已全部高比例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及多轮轮候冻结,刘栩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明显缺乏清偿资金。
受实控人资金占用、违规涉诉影响,ST金鸿顺2025年业绩大幅亏损,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39亿元,同比减少26.33%;归母净利润为-1.02亿元;扣非净利润为253.22万元。资产减值与坏账损失对公司经营基本面造成严重冲击。
而随着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或将面临多重追责。若最终查实公司信披违法违规事实,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除了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外,还将面临大规模适格投资者民事追责风险。
刘鹏告诉本报记者:“从法律追责路径上看,主要分为行政监管与民事维权两个维度。行政监管层面,监管机构一般会根据各主体的过错程度区分责任,上市公司、履职可能存在疏漏的董监高以及实控人,均存在被监管处罚的潜在风险。民事维权层面,参照资本市场同类生效判例,受损投资者提起索赔时,通常会将上市公司列为案件被告,相关维权路径较为成熟。依据证券法核心监管逻辑,实控人违规行为仅为事件的源头诱因,上市公司自身在内控治理、信息披露履职方面存在的合规短板,是其或将承担行政、民事双重法律责任的核心原因。”
对于被调查,ST金鸿顺方面称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