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Plus注意到,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撤销工作清算组6月19日发布公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该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进行申报、虚假申报或材料不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视为申报无效,清算组有权拒绝登记。
此前6月12日,辽宁金融监管局、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全省(大连除外)农信机构已整合为统一法人的辽宁农商银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撤销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由清算组实施清算。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
据湘财Plus此前文章,辽宁农信始建于1952年,可追溯至东北首家农信社凤城市刘家河信用社。2004年,全省农信社参加全国第二批改革试点。2005年7月,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挂牌成立。
2023年,沈阳农商银行与30家农信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辽宁农商银行,标志着全国首例以全省统一法人模式组建成立的农商银行正式落地。2024年,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商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迈出辽宁农信系统改革的第二步。
统筹/新湘财 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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