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601788.SH,06178.HK)出具警示函。

经查,光大证券存在两项违规情形:一是未对境外子公司相关议案履行公司层面的集体讨论程序、未由合规负责人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0号,经证监会令第179号修正)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是未能有效防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根据《境外办法》第三十二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光大证券近期首次因合规问题收到监管措施。4月24日,黑龙江证监局对光大证券哈尔滨丽江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张敖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张敖楠在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权限的情况下,私下通过微信群向未与公司签订投资顾问协议的客户发送投资建议,违反相关规定。
更早的2025年,光大证券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已多次因合规问题被地方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其中,2025年5月,浙江证监局对光大证券丽水灯塔街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营业部存在向非营销人员下达营销任务、费用管理不规范及不相容岗位部分职责未有效分离等问题。
2025年4月,光大证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杨专在从业期间涉嫌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问题,湖南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月,广西证监局指出,光大证券南宁金浦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向客户介绍人支付报酬、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为客户“绕标套现”提供便利、客户回访不规范且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广西证监局对该营业部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5年1月,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证券上海金山区卫清西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张欧出具警示函。经查,张欧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的情形。
同月,新疆证监局对光大证券克拉玛依迎宾大道证券营业部原财富经理贾寒作出行政处罚。经查,贾寒于2017年1月至2024年9月在光大证券任职,2019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借用“叶某婧”“田某”证券账户交易股票,累计买入金额454.56万元,累计卖出金额446.33万元,账面亏损0.62万元。贾寒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万元罚款。
官网资料显示,光大证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光大证券先后于2009年8月和2016年8月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为A+H股上市券商。
股权结构方面,光大证券2026年一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持股11.59亿股,占比25.15%;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56亿股,占比20.73%,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5.88%的股份。
业绩方面,光大证券2025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52亿元,同比增长13.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4亿元,同比增长21.77%。不过,六大业务集群中股权投资业务呈现亏损,2025年股权投资业务营业收入转负为-1.37亿元,较2024年的1.0994亿元同比减少224%。
进入2026年,光大证券一季度业绩延续增长态势。光大证券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84亿元,同比增长23.10%;实现归母净利润11.66亿元,同比增长42.34%。公司表示,利润增长主要是利息净收入、手续费佣金净收入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长所致。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3284.50亿元,归母权益751.91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3.25%和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