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岛证监局连发三份监管罚单,分别指向中泰证券、其分支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处罚措施涉及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与监管谈话等。
从第一张罚单可以看出,中泰证券此次受罚是因分支机构违规。罚单显示,经查,中泰证券对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管理薄弱,未能切实防范从业人员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根据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中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一张提及了其分支机构具体的违规事项。根据罚单,中泰证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未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员工管理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青岛证监局也强调,该营业部应高度重视、加强合规管理,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妥善处理客户投诉,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切实防范风险,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近年来,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违规处罚中,监管部门越来越倾向于在追究机构责任的同时,同步追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的个人责任。这种对机构与个人同步追责的方式,有效提升了合规管理的威慑力与精准度。此次处罚亦是如此,除了总部和营业部,相关责任人也“吃”了罚单。
在第三张罚单中,青岛证监局称,经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未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员工管理不到位。而傅咏梅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青岛证监局对中泰证券及相关责任方连发三份罚单,从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再到个人责任,同步追责,释放出监管层对券商分支机构合规管控的高压态势。处罚措施涵盖警示函、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并全部记入诚信档案,显示出监管机构正以“零容忍”态度压实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王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