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5月8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今日披露,日前,贵州茅台(600519.SH)原董事长丁雄军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丁雄军利用担任贵州省清镇市委常委、副市长,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贵阳市白云区委书记,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毕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贵州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掩饰、隐瞒部分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1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公告称,丁雄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简历显示,丁雄军2021年8月被推荐为贵州茅台董事、董事长人选,次月正式就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贵州茅台董事长、董事,直至2024年4月调离茅台集团。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李海颜
编辑 肖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