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下属公司因融资合同纠纷被中信银行提起仲裁。
根据公告,龙光控股下属公司因融资合同纠纷,被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仲裁,中信银行提起仲裁请求涉及融资项下的本金余额约36.99亿元及利息、违约金等;要求龙光控股对该笔融资项下未归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龙光控股表示,前述诉讼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损益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此诉讼事项未涉及任何公开市场债券增信,不会对公司的公开市场债券产生直接影响。
此前龙光集团披露的境内债重组进展情况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0日,已经有累计债券面值人民币136.6亿元通过现金购回选项、资产抵债选项下的以物抵债模式、特定资产信托选项等得到债务重组要约获配,获配债券金额已经超过截止2025年7月10日的境内21笔公开债债券剩余本金总额的62%,境内债务重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龙光集团表示,会继续努力推进后续重组选项的开展,预计绝大部分境内公开债将通过资产抵债选项下的单一资产信托抵债模式、二次现金购回(如有)、股票选项、资产抵债选项下的集合资产信托抵债模式等后续重组选项得到获配并予以注销。境内债务重组工作的重大进展,有助于公司从根本上解决债务问题,促进公司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此前修订后的条款显示,龙光集团将短期票据、长期票据对应的底层项目及资产设立资产信托用于抵债,将剩余债务纳入转股选项,扩大转股选项规模。原方案中的现金选项条款及6港元/股的加权平均转股价则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