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消费维权、投资者权益保护话题再度成为市场焦点。
近期,上海金融法院审结一起银行代销基金典型纠纷案,工商银行上海市万象城支行因违规销售风险不匹配基金产品,被判决承担投资者近半亏损中的25%责任。
这一判例不仅厘清了金融机构与投资者的权责边界,更为银行代销业务合规运营敲响了警钟。
风险错配酿后果
财经众议院注意到,本案源于投资者芦某与工行万象城支行的基金代销纠纷,核心矛盾聚焦于“风险等级不匹配前提下的违规销售”,以及投资亏损后的责任划分。
据裁判文书网公示信息及案件细节,2021年9月,芦某向工行万象城支行理财专户转入100万元资金,通过银行渠道认购一款代销开放式基金产品。

尽管裁判文书网没有点名具体的银行名字,但搜索上海地区的银行支行可以发现,名称中含有“万象城支行”的只有工商银行,再结合行长马某以及其他信息,可以判断该银行为工行上海万象城支行。
工行这笔看似常规的理财交易,却从一开始就存在合规隐患。
经法院查明,芦某在购买该基金当日,通过银行手机APP完成的风险测评结果为“C2稳健型”,仅能适配低风险理财品类;而其认购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二者风险属性明显不匹配。尽管银行系统弹出风险不匹配警示,但在未完成充分风险揭示、未重新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芦某最终签署确认书完成交易。
此后资本市场波动加剧,该基金净值持续走低,亏损幅度不断扩大。截至2023年8月,持仓亏损已超42万元;2024年7月,亏损进一步攀升至50.91万元。直至2024年11月,芦某才赎回基金产品,经核算实际亏损约47.79万元,100万本金近乎折损一半。
巨额亏损之下,芦某将工行万象城支行诉至法院,要求银行全额赔偿本金及利息损失,主张银行未尽风险告知义务、违规推介错配产品;工行方面则抗辩,投资者系自主通过手机银行购买,银行无主动推介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议不下,均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至上海金融法院。
卖者尽责存瑕疵
上海金融法院二审审理后,最终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核心判决:“工行万象城支行赔偿芦某损失12万元,占实际亏损总额的25%;剩余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这一判决并非简单归责,而是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做出的精准裁量,彻底厘清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核心边界。

法院认定,工行万象城支行存在明显合规失职,未完全履行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适当性义务是金融代销业务的核心准则,要求机构必须做到“了解客户、了解产品、风险匹配”,即便投资者签署风险确认书,也不能免除机构实质化的风险揭示与评估责任。
本案中,银行仅通过系统弹窗做形式化提示,未针对风险错配问题进行专项讲解、未重新测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定义务,其过错与投资者初始亏损存在直接关联,因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法院明确驳回了芦某全额索赔的诉求,核心原因在于“投资者自身存在过失,且拒绝止损导致损失扩大”。
资料显示,芦某具备高学历背景,且拥有多年理财投资经验,2018-2023年期间在该支行累计交易理财基金22次,涵盖中高风险产品,对基金投资的波动性具备充分认知。更关键的是,2023年9月银行工作人员已明确建议芦某赎回止损,但芦某未采纳,执意持有至亏损进一步扩大,这部分扩损损失属于投资者自身决策失误,理应由其自行承担。
这一判决既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过度归责金融机构,既压实了银行的合规责任,也强化了投资者的风险自担意识,成为同类金融代销纠纷的典型判例。
值得关注的是,天眼查APP显示,工商银行上海市万象城支行与芦某的纠纷还未结束,最新一起一审案件开庭时间为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