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董事长朱建弟带来了主题为“资本市场要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发言。
他说,在全球经济波动背景下,新动能产业展现出强抗风险能力,是经济韧性的“压舱石”、国际竞争的“胜负手”和民生福祉的“升级键”。资本市场向新动能产业倾斜,助力其快速发展,既能契合政策导向,享受制度红利;又能获取超额收益,打破传统增长天花板。为达到赋能效果,建议对于资本要引导其切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级、按需投放。
他认为,投融资改革要倾向于新动能生命周期管理,首先就要降低创业融资门槛,让更多早期项目“活下来”。具体而言,一是要优化上市标准,覆盖更多初创业态。当前创业板已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但可进一步针对“轻资产、高研发”的新业态(如AI算法、数字文创)设计更包容的标准,比如将“研发投入占比”“核心专利数量”作为关键指标,而非仅看营收规模。例如,参考科创板“市值+研发投入”的第五套标准,为还未实现盈利的硬核初创企业打开通道。
二是要打通“北交板-创业板”转板通道。简化转板审核流程,降低转板成本,让在北交板挂牌的早期创业企业能更顺畅对接创业板资本。三是要探索“种子期融资工具”。针对还未达到IPO条件的初创项目,探索“创业板种子基金”或“股权+债权”混合融资产品,由政府引导基金、创投机构联合出资,为创业者提供启动资金。同时,允许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产业孵化基金”直接投资早期项目,形成“上市企业反哺初创企业”的生态。
此外,还要完善资本循环机制,让创业生态“转起来”。一是要优化退出渠道,吸引创投机构“投早投小”。当前创业板IPO是创投机构的主要退出方式,可进一步完善“并购退出”机制,鼓励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整合早期创业项目,同时简化并购审核流程,降低并购成本。此外,探索“二次上市”“直接退市转新三板”等多元化退出路径,让创投机构能灵活调整投资策略。
二是要适当加快上市速度,吐故纳新。现在企业上市速度有点慢,很多创投基金过了退出期无法退出,产生众多法律纠纷,又影响新基金的设立。建议适当加快上市节奏,既有利于股市吐故纳新,又让中小投资者可以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三是要引导长期资本入市,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社保基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加大对创业板的配置比例,同时推出“创业板长期投资基金”,给予税收优惠、锁定期延长等政策支持,减少市场短期波动对初创企业的影响。
另外,还要激活创新动能,让创业项目“长得大”。一是要强化股权激励与人才吸引。进一步放宽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限制,允许将激励范围扩大到外部技术顾问、高校科研团队,甚至可以用“技术入股”的方式绑定核心人才。例如,允许公司将不超过总股本10%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且解锁条件与“技术突破”“专利转化”挂钩,而非仅看财务指标。二是要支持跨界融合创业。针对“AI+传统产业”“绿色+制造”等跨界创业项目,推出专项扶持政策,比如降低此类企业的上市审核门槛,给予税收减免、研发补贴等。2024年创业板已有30多家跨界融合企业上市,未来可设立“跨界创新指数”,引导资本投向这类新兴业态。
在发言中,他还谈到,资本市场要对新动能产业建立快速融资机制。当前资本市场对新动能产业的融资机制虽已初步形成体系,但在精准匹配创新需求、优化资本循环效率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他认为,制度包容性需进一步突破,投资生态需进一步完善。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一是上市标准对新业态的适配还有提高的空间。当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虽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但对AI算法、合成生物等“零营收、高研发”的前沿领域仍存在门槛。例如,某基因编辑企业因缺乏营收数据,虽研发投入占比超40%仍需通过VIE架构赴港上市。可参考纳斯达克“IPO+直接上市”双轨制,为纯技术驱动型企业增设“专利数量+研发团队背景”的替代性标准。
二是长期资金在新动能领域占比有待提高。社保基金、险资等长期资金在新动能产业投资占比仅18%(美国标普500科技股该比例达35%),2025年创投基金平均存续期仅5年,难以覆盖生物医药等10年以上研发周期。建议可参考新加坡GIC“耐心资本”模式,对持有科创企业股权超8年的机构给予税收减免(如资本利得税从25%降至15%)。
三是跨境资本流动还存在一定壁垒。红筹架构企业回归A股平均耗时14个月,且需拆除VIE架构(如某新能源车企为此支付2.3亿元成本)。建议试点“红筹企业直接上市”,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保留VIE架构在科创板上市,参考港股“同股不同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