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周子荑)磷虾油被检出磷虾成分未达标准、零食中混入异物……这些引发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食品贴牌代工的隐患。事实上,贴牌代工这一模式本身并无“原罪”,关键在于要确保委托生产全过程责任清晰、监管到位。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压实委托双方责任,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委托生产全流程在“阳光下”运行保驾护航。
食品委托生产,即贴牌代工,是食品行业常见的经营模式。该模式可帮助委托方减少固定资产投入、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将资源集中于营销推广、品牌建设与市场拓展;同时也有助于受托方充分释放产能。其初衷本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以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品牌方与生产方存在随意委托、违规生产等问题。一些品牌方抱有“出事就‘甩锅’给生产方”的侥幸心理,既未严格落实自身食品安全责任,又对受托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个别情形甚至涉嫌纵容或默许违规行为。
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是不规范委托生产的直接恶果。这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破坏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秩序,削弱公众对食品安全体系的信任。
对于品牌方而言,此类行为虽可能带来短期利益,但一旦曝光,将严重损害品牌声誉,危及长期发展。对生产方来说,食品安全问题同样会使其生产资质受到质疑,导致合作品牌纷纷终止合作,影响企业稳定运营。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办法,明确了委托双方在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原料管控、标签标识、检验留样等关键环节的责任义务,有效填补了监管空白。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要求委托方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受托方实施监督;受托方对生产行为负责,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办法还明确规定,双方的委托生产合同应包含食品安全相关内容,严禁双方通过委托合同,或假借商标许可、特许经营等名义,规避或免除法定食品安全责任。
这也意味着,以后委托方不能再当“甩手掌柜”,必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受托方也不能推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办法同步设定了明确的罚则,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对双方的约束与监管。
此外,办法还对委托生产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在紧邻位置分别清晰标注委托方和生产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冠以“委托方/受托方”等字样,确保责任主体一目了然。
总之,办法的出台堪称一场“及时雨”。通过明晰权责边界、实施全流程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举措,切实推动食品委托生产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确保贴牌代工不再“贴”掉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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