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2月19日消息,12月19日,贵州百灵(SZ 002424)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贵州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贵州百灵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具体表现为:
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亿元,相应多计利润3.5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
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亿元,多计利润2.4亿元,占比达115.35%;
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比45.04%;
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亿元,少计利润4.59亿元,占比93.17%。

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贵州百灵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贵州证监局拟对贵州百灵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对公司董事长姜伟、总经理牛民等10名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合计1560万元,同时拟对姜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与此同时,贵州百灵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在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贵州百灵”变更为“ST百灵”;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42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编辑 陶玥阳 综合自公司公告
审核 任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