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11月27日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药控股”)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22家子公司根据各自主管税务部门的通知,经自查需补缴前期所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及滞纳金总计4430.26万元。

来源:重药控股公告
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予以处罚。
谈及对公司的影响,重药控股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资料显示,重药集团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中国医药公司西南区公司,重药控股是上市公司载体。重药控股是中央和地方两级药品医疗器械定点储备单位,也是国内仅有的三家经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全国性批发企业之一。主营业务医药商业板块涵盖药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保健产品的医院纯销、商业批发、零售连锁、仓储物流及供应链增值服务。
2025年前三季度,重药控股实现营收622.11亿元,同比增长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亿元,同比增长31.41%。(中新经纬APP)